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大理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洱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洱源县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予以公布。
06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实施规范07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实施规范
19普通护照签发实施规范20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实施规范2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实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