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项目-宣教中心及四位一体工程(EPC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州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项目-宣教中心及四位一体工程已由洱发改投资(2023)17号、洱住建初字(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大理州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项目-宣教中心及四位一体工程(EPC模式)(招标编号:E53LX0323001320)。
2.2 建设地点: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
2.3 项目概况:
2.3.1宣教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宣教中心建筑面积490.21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约210.60万元。
2.3.2四位一体建设项目:新建四位一体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97.08平方米,新建四位一体餐厅建筑面积321.2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约549.97万元。
2.3.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60.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理州山石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项目-宣教中心及四位一体工程(EPC模式),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相关服务工作。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4.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交评标委员会。)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此项要求)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此项要求。)
3.7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为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详见《设计人员配备表》。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17时00分至 2023年6月9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6日08时3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时间)。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本项目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的解密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炼铁乡炼铁街邮电局旁东北方向90米
联系人:颜工
电话:0872-53551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钱云伟、师继承、郑艳、覃伟、刘海斌、邵航军、臧敏、刘莉
电话:0872-2312160(大理分公司)、0871-65337174(昆明总公司)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施工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施工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安全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质量员 (质检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标准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材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机械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劳务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资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兼职:□ |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须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
3、此表为申请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设计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设计负责人 |
1 |
专职:√ 兼职:□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为高级及以上职称。 |
建筑专业人员 |
1 |
专职:√ 兼职:□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结构专业人员 |
1 |
专职:√ 兼职:□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注:1、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
2、此表为申请人配置“设计人员配备表”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