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洱源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1月30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洱源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工作还未全面完成”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建新拆旧政策。纳入国家计划320户建档立卡户旧房已全部拆除,同步搬迁400户旧房拆除已基本完成,正在扫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复垦复绿工作。全县28个迁出点有26个已完成复垦复绿工作,其余2个迁出点正在实施。
(二)关于“部分易地搬迁户入住质量差”的问题。对易地搬迁逐户排查,全县国家计划320户搬迁户中,有部分存在入住质量差的问题。严格落实建房包保责任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入住质量差的搬迁户已全部达标入住。
(三)关于“对省发改委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全县纳入国家计划指标的320户搬迁对象住房总面积51186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超标。超面积的搬迁户已全部与直系亲属或平台公司签订了《亲属共建帮建协议》《房屋共建共有协议》,面积超标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少数乡镇党委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选派9名县级领导担任镇乡脱贫攻坚第一书记,明确各镇乡党政主要领导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督促指导,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村民自治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大力推广“党支部+X+贫困户”模式,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加大对党员群众创业致富的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及时拨付资金。牛街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拨付资金,滞留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关于“聚焦脱贫攻坚抓落实不足,致使辖区群众反映、举报较多”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道路提升改造77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8.21万平方米、安全饮水巩固提升99件、住房修缮加固7738户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计划。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公示。三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信访举报,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移交。
(三)关于“挂包帮转走访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深入挂钩户,积极开展走访,并适时进行督查,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再次核查信息。深入农户进行再次核查,做到每个村、每个贫困户大数据平台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与实际现状对称一致。三是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大力宣传扶贫政策,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四是认真开展督查。积极开展明察暗访,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明察暗访16次,发现问题8个。五是及时整改问题。及时办理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二代残疾证,并录入系统。
(四)关于“扶贫工作细致、务实上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行动计划。制定印发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二是开展卫生室达标建设。县级筹集资金532万元,一次性对未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条件的30个村卫生室进行了新建和改造提升,全县90个村卫生室全部达标。三是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责任,对流失的学生积极劝返入学。积极动员“两后生”就学,组织80名“两后生”到江苏就读职业院校。
三、关于“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产业帮扶措施不精准或产业形式单一、方法模式不多”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洱源县产业精准扶贫巩固提升规划(2018-2020年)》,产业扶贫布局不断完善。积极编制项目方案,下达镇乡2018年专项产业扶贫资金1700万元,督促镇乡加快编制项目方案。
(二)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程序不严”的问题。完善招投标资料,加强扶贫项目档案收集和整理,查缺补漏,目前已全部归齐项目档案。通过聘请第三方等方式,各镇乡对招投标归档文件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
(三)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建好后,因其他工程影响,出现破损”的问题。认真组织排查,及时开展损毁项目修复。县PPP项目建设涉及扶贫道路硬化项目有32个自然村,目前,部分自然村道路损毁已完成修复,其余正在组织实施。
(四)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慢,完工率低,验收不及时”的问题。截至目前,2016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和报账,牛街乡对整乡推进等项目进行了验收、结算审计和报账;2017年项目整体进展顺利。
四、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大量资金滞留情况”的问题。及时安排使用和拨付资金,按时完成了2016及以前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和清零工作。2017年,安排使用结转结余资金2211.61万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安排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94.36万元。
(二)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不明晰”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资金管理,组织县发改局等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对建房补助资金等分类管理情况进行了培训。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补助和拆旧奖励资金已足额拨付镇乡,建房补助已100%兑付到户。
(三)关于“业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县发改局等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对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题培训,使用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规范业务处理,指导镇乡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加强对镇乡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调整情况的督导和验收。
(四)关于“互助资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及时发放互助资金,全县共组建互助社111个,互助资金规模1671.17万元,累计发放互助资金1475.18万元,受益农户1922户。严格调整使用资金,资金调整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结合实际进行合理调整。
五、关于“执行纪律作风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个别乡镇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部分队员和村干部出现急躁、懈怠、消极和厌战情绪,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违规兑付扶贫产业补助资金”的问题。一是加强扶贫队员管理。明确各镇乡党委书记为工作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落实队员季度测评等工作,认真落实工作队任务清单。实行分片包组制和工作日志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督促工作队员严格执行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纪律要求,对违规兑付补助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违规兑付的资金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少数驻村工作队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实行例会制度,严格执行签到、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监督,加强驻村队员管理,严格执行末位测评和召回制度。
(三)关于“村委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从九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加强“双代管”资金管理,督促各村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
(四)关于“部分县级扶贫行业部门存在工作拖沓、相互推诿、不敢担当的现象”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强占掠夺、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暗箱操作以及索贿受贿等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对9个镇乡30个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81个。三是加强巡察监督。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纳入县委巡察监督范围,目前完成对2个镇乡、3个县级部门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四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17年共审核新增“两项补贴”4818人,发放“两项补贴”49862人次250.82万元。
(五)关于“少数村三委干部主人翁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对贫困村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分析研判,不适宜的及时调整撤换。二是全面整顿。从项目等方面抓实整改提升工作,全县70个后进党(总)支部整改提升工作扎实推进。
(六)关于“村委会双代管账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强化《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执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双代管中心”和村级主管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村级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财务管理。
(七)关于“部分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不扎实、深入群众宣传教育不够”的问题。一是制作发放扶贫政策宣传手册3200册。二是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宣传、讲解脱贫攻坚政策。三是利用教师家访、医疗义诊等活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困难群众对教育、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2—5122395;电子邮箱:eyxwxcb@163.com。
中共洱源县委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