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 源 县 总 林 长 令
第 1 号
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大理州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精神,全县上下要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担当,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一、扛牢扛实林长责任。各级林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以及相邻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责任。各级林长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林长制的重要内容,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巡林力度,加密巡查频次,确保每个层级工作末端都有人抓、每个山头地块都有人管。
二、齐心协力抓好防控。3月1日起我县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各级林长要统筹调度,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公安机关负责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各级各类专业队伍负责扑大火、攻险段、合力防。乡镇要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具体工作,组织做好野外用火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野外用火管理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明确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开展日常巡查管理;督促本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将野外用火管理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基层护林员、网格巡护员、瞭望监测员、防火卡点值守人员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
三、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各级林长要督促各地明确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类型,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军事设施、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通信设施、公墓、坟场、施工单位、林农结合部及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清零、不定期“回头看”。要加强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高发易发部位、重点要害目标等区域的可燃物清理和湿化作业,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四、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各级林长要严格按照野外火源管理“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持续落实明查暗访、调研督导、包片蹲点等行之有效的措施,重点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焚烧垃圾、林区施工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理,从严管控憨、聋、痴、哑、精神病人等高危人群,实行专人监管,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高火险期,采取增人、增卡、增加巡查时间“三增”措施,必要时实施封山管理,防火区和封山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依法加大整治力度。各级林长要督促各地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教结合,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公安、应急、林草、消防等部门要持续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鼓励有偿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线索,查证属实一律给予奖励。
六、持续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林长要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机构和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力量配备,强化部门协同沟通机制,实现“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做到有部署、重落实、严举措,将防火责任落实到点、落实到人。县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星期到责任乡镇督促检查一次,乡镇责任人每天到责任村组(社区)督促检查一次,村组(社区)责任人对辖区护林员早中晚督促检查,建立督促检查问题台账,限时整改到位。
七、不断夯实保障能力。各级林长要抓好统筹协调,督促各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机构,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要组建不少于100人的专业扑火队;乡镇要组建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社区)要依托民兵组建不少于15人的应急扑火队。县、乡镇两级要分别按照不少于30万元、5万元的标准储备防扑火物资,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财政专项配套经费并足额下达,及时支付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工资和护林员劳务报酬,严禁截留、挪用,如发生截留、挪用、迟拨,将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各级林长要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做到不脱岗、不空岗,及时掌握辖区火情动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按照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和“人在位、车满油、装上车”的要求,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击、快速到达、科学组织、安全处置;基层护林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上岗巡查,不间断监测火情,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始终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对火情火灾科学有序应对,坚决防止小火酿大灾、小火亡人和大火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专业指挥,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止盲目扑救、管理不到位带来的次生灾害。
洱源县总林长:谭利强 万鹏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