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3〕11号)、《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3〕50号)要求,针对“尾矿库整改工作滞后”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来源及描述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督察报告指出:“尾矿库闭库项目整改工作滞后。”
二、整改要求
2023年内,完成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号尾矿库上库和洱源县象鼻山钛矿有限公司尾矿库竣工验收并销号。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洱源县象鼻山钛矿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实施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有序有力组织实施。
2.扎实有效推进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号尾矿库上库治理。
3.加强施工管理和项目协调,严格按照项目闭库实施方案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4.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切实排除尾矿库安全隐患,保护地方平安发展。
5.2023年12月6日,大理州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州县两级相关部门,完成对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号尾矿库上库和洱源县象鼻山钛矿有限公司尾矿库的竣工验收。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了闭库销号公告。
四、整改结论
洱源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的“尾矿库闭库项目整改工作滞后”问题整改已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完成县级验收。
五、下步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大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3号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后续扫尾工作。
2、加强对未闭库销号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