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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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X13899/2024-00122
  • 发文机关: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以来,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严格依法履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局领导班子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和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课程,对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将述法结果与干部政绩评价有效衔接,加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四亲自”要求的督促落实,做到“学、讲、考、行”贯彻统一,持续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生动实践。

2.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县卫生健康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下属各党(总支)支部设置法治工作机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会、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全县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新洱源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认真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党工委、局机关组织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组织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进一步树牢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忠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卫健系统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真正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遵循组织程序、组织制度,绝不超越权限办事;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绝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绝不违背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四是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普法先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卫生健康重要战略、制定卫生健康重要政策、部署重要任务、推进重要工作的依法治县实践中去,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卫生健康法治洱源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了行业环境,守护了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促进了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三是全面推行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制度。督促落实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等事项公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行政审批质量。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加强卫生行政许可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五是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和水平。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本机关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就将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云南省卫生监督平台上报、省平台推送“信用云南”平台公示。

2.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 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制定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形式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始终保证令行禁止,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强化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注重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工作规则》《中共洱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洱源县卫生健康系统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洱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等“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按制度办事。树立正确导向,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鼓励有能力、有热情的年轻职工担任站所长,加强日常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和苦干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担当的干部负责,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始终把党要管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卫健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落实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纠偏、防微杜渐。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做实做细。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建设基础

1.普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一是注重法制宣教,增强法律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普法教育。制定计划每年开设2次法制教育课,宣教面达98%以上。通过专题讲座、专用教材、试卷测试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医、依规行医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医院实际和医疗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除了学习廉政教育相关的法律条例外,还组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相关法规增强依法管理的水平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创新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全面总结普法工作情况、查找普法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部署普法工作。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2023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等主题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册),大力推进深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专题活动,加强对生物安全法的普法宣传。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注重加强对国家和云南省关于鼓励公民接种新冠疫苗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普及。加强对新修订或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

2.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履行源头预防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针对医疗纠纷、部分乡医、疫苗接种等重点群体矛盾纠纷,常态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点矛盾纠纷清零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医疗卫生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发《洱源县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洱源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洱卫发【2021】75号),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访问题和矛盾风险监测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庭前调解机制制度,有效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建立不稳定问题清单,积极探索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本单位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我部门根据各类安全隐患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原则,能够对医疗纠纷及时进行疏导、及时处理,截至目前未造成不良影响且未引发“医闹”或暴力伤医等案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不够深入系统,学习方式比较单一。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得不够全面,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2.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性不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3.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能力是现时代执法者必须具备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遵守制度、执行决议、维护纪律。对上级党委、上级纪委、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岗位干部选拔任用、重大民生实事、重大资金支出、医疗机构重大项目建设等都做到了审核把关,亲自检查,协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汲取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期间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宴请问题教训,主持召开卫健系统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避免出现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作风”问题,把握卫健系统作风建设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坚决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同时,2023年主持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全系统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下属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是深入组织落实“清廉卫健”建设洱源实践九个实施方案,强化“清廉单元的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同时,主持召开“清廉卫健”建设“小切口”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乱象动员部署会议,推进“小切口”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乱象工作落实落细,避免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医疗资源“靠医吃医”“期权腐败”问题的发生;组织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召开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成立洱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且担任组长。截至目前,卫健系统合计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及推进会议合计51次,参加会议人数1083人。全面梳理排查涉及药品、器械、耗材等采购使用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风险管控,健全机制。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协作机制部门职责、整治时间,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健康科普、医疗废物等信息,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等情况。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

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县卫健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抓紧抓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始终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完善商务发展法治要素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执法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考取行政执法证,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大力营造普法宣传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培训,督促干部职工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加大对外普法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大力推动普法教育工作。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重点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进一步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分析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整改提高,做到文书书写规范,证据采集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工作程序到位,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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