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条件。职工购买二手房,从购房合同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或契税完税发票开具时间12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工资收入证明;
(2)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二手房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二手房买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付款刷卡小票或转账单据);
(5)共同购买人属于父母或子女的,还应提交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户口本(或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
(7)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8)抵押物权属证书(用他人房产作为抵押物的,需提供抵押物产权证及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