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洱源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使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及时分配入住,切实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等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效益。依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洱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州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洱源县实际,现就洱源县2021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拟分配房源为:
金色小区等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租房小区,位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均设计有独立的卫生间,设施齐全。共有两种户型:两室一厅、一室一厅。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分配将邀请人大、政协、纪委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全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公证部门对整个分配过程予以公证监督,确保分配阳光透明。
三、分配对象及分配方式
凡符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的洱源县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在校创业的大学生、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的人才人员、城市D级危房居民、公交绿化环卫等公益性岗位的职工和各类受灾人群、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申请: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均月收入低于3800元。
3、在居住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4、在县城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签订1年以上且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人员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5、县城因规划建设拆迁的居民,不需要实物安置的,或者安置过渡期内的居民也可以申请不超过2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的车辆价格不超过20万元。
7、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洱源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劳模、荣立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四、分配程序
本方案经洱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在 “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张榜发布报名公告,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和受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受理。
(二)调查核实及审核。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纸、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配租。
1、如经过资格审核后,房源数大于审核合格后的申报家庭数时,按照申请先后顺序选房配租。
2、如经过资格审核后,房源数小于审核合格后的申报家庭数时,需要进行抽签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抽签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抽签配租;对两次未抽到签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六条的规定)。配租结果及时在当地媒体公布。
五、租金及相关费用标准
(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玉河小区公租房、金色小区公租房、金颐香榭公租房租金标准为6.50元/㎡/月;其它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5.00元/㎡/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卫生、电梯维修养护及二次加压费(含热水费)用等由承租户承担。
六、时间安排计划
(一)公告:2021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4月26日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县城玉河小区(鑫达花园对面公共租赁住房)。联系人:杨永福,联系电话:0872-5122702。
(四)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6月25日,调查核实及审核公示。
(五) 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以上计划时间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时间为准。
七、进入报名场所要求
进入报名场所请扫描健康码并向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健康码显示绿码方能进入),佩戴口罩,领取报名表或向工作人员咨询报名事项时请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间隔。
洱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洱源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代)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