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洱源县廉租住房第二批入住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12-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与大理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大理州2010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县2011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工作。目前,已完成廉租住房申请对象公示期间21户反映的问题复核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275日至2012719

二、公示方式:洱源门户网、张榜公示

三、保障标准和条件

1城镇户口,以户为单位。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含10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含15㎡)。

四、廉租住房对象审核花名册

合格户数:21户,49人。

五、举报电话: 0872-5122394(纪委

0872-5122702(县廉租办)

 

附:2011年廉租住房第二批入住对象审核情况

 

洱源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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