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洱源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11-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已完成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审核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11219日至20111225

二、公示方式:政务网、张榜公示

三、保障标准和条件

(一)标准:租赁补贴按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户进行差额补贴,每平方米5元。

(二)条件

1、具有洱源县城镇常住户口;

2、属城镇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相关规定);

3、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内)。

四、租赁补贴审核花名册

合格户数:87户,249人。

五、举报电话:0872-5122394(纪委)0872-5122702(县廉租办)

洱源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