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
第2次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2024年7月1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宋炳昌同志在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4年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会)第2次审查会议,县人大及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县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对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建设项目等十二个议题进行了审查,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8,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24米;建筑退让弥茨河30米,退让经八路道路红线10米;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禁止建设实体式围墙,鼓励将通透式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融合,建设开敞式绿化空间;停车位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通、水务、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
(四)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洱源县2024年宁湖三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0,且≤1.8,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24米;建筑退让经八路道路红线10米,退让的10米范围内布置绿地;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禁止建设实体式围墙,鼓励将通透式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融合,建设开敞式绿化空间;停车位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通、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
(四)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洱源县县城经八路停车场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建筑密度≤15% ,容积率≤1.0,绿地率≥15%,建筑总高度≤8米;建筑退让经八路道路红线10米;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禁止建设实体式围墙,鼓励将通透式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融合,建设开敞式绿化空间;停车位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且禁止建设机械停车楼(位),应按要求设置充电桩车位,需按生态停车位布设;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通、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手续。
(四)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拟划拨洱源县水热联供项目茈碧湖片区温泉水污水处理站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建筑密度≤40% ,容积率>0.4,且≤1.5,绿地率≥30%,建筑总高度≤15米;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停车位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妥善处理好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共用出入口通道问题。
五、洱源县水热联供项目(三营牛街片区、茈碧湖片区)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两片区新建管道长约63399米,其中,三营牛街片区长约31299米,茈碧湖片区长约32100米,主要沿城市、集镇市政道路布设,必须严格按市政供排水相关规范予以布设。
(二)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
1.进一步完善茈碧湖中心机房及温泉水处理站的项目用地合法手续;2.进一步科学完善温泉水取水井的位置;3.进一步完善项目环评手续。
(三)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市政、水务、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六、凤藏涧野奢秘境温泉旅游发展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5,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12米;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尽量融入地方传统元素;停车位及四邻退让参照《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园林、交通、林草、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妥善处理好供水(冷水、热水)、排水、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进一步完善土地合法性手续。
(五)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七、洱源县邓川镇DC-01地块
审查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洱源县邓川镇DC-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应进一步与正在编制的《洱源县邓川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云南洱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
(三)邓川镇人民政府按相关程序及时完成规划批前公示及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做好规划批后公告和成果审批备案、数据入库、监督实施各项工作。
八、邓川镇沙坝街大牲畜交易市场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通、林草、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二)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九、洱源顺泰城市广场二期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审查决议:
(一)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通、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二)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1.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停车位布设,合理布置充电桩车位;2.进一步优化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3. 进一步优化夜景灯光及绿化苗木配置;4. 进一步优化场地竖向设计;5.补充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手续;6.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7.补充完善天然气管网布置图、交通流线图;8.补充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
十、大理建投·清华园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通、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二)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1.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停车位布设,合理布置充电桩车位; 2.进一步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手续;3.进一步优化夜景灯光及绿化苗木配置;4.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5.补充完善天然气管网布置图;6.补充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7.补充完善洱海流域、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手续;8.补充完善土地手续;9.项目中1#楼退海源大道道路红线尺寸不得小于16米;10.进一步分析高层建筑总高度,需符合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十一、CBH2024-7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35% ,容积率≤1.2,绿地率≥10%,建筑总高度≤12米;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尽量融入地方传统元素。停车位及四邻退让参照《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园林、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审查内容:村庄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洱源县右所镇右所村及西湖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右所镇人民政府按相关程序及时完成规划批前公示及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做好规划批后公告和成果审批备案、数据入库、监督实施各项工作。
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