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办、县政府办:
2023年以来,县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法纪意识。二是抓好林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遵守落实各项司法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带头遵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各项司法制度,做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四是带头学法用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加积极作为的精神状态学习各项林业法律法规,真正做到认真学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五是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将法治建设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为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牢牢把握法治林业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做好涉林项目服务审批工作。一是受理并出文办结林地征收占用项目52件,其中永久占用林地面积93.82公顷、临时占用林地面积48.1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8.22公顷;受理并出文办结征占用草原项目3件,永久占用草原面积10.74公顷、临时占用草原面积2.1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草原面积6.23公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中1件。全力服务洱源县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14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洱源县大楝屋光伏发电站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二是做好林木采伐许可工作。林木采伐许可证受理并办结22件,共采伐林木蓄积1.92万立方米,林木出材量2994.2立方米,核发采伐证586份。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户、注销11户。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洱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造林项目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累计检验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林建设、乡村绿化等项目造林用苗木13个批次15.07万株。
(三)强化依法行政思维。一是长期聘请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二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公示系统、执法公示系统等,将林业有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林草行政案件管理。一是坚持实行“依法治林”“以法治草”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行林草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林草行政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效维护林草资源的管理秩序。年内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63起,涉及公民63起。结案63起,行政处罚63人次,应收缴林草行政罚款117.16万元,现已收缴罚款117.16万元,收缴率达到100%。二是注重“两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两法”平台管理。
(五)强化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二是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林草管理领域的投诉,不断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等渠道,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三是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信件认真核对情况,及时作出回复,解决其合理合法的诉求。四是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提交书面答复意见和相关证据依据,及时全面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推动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法治能力建设有待提升,存在服务不够主动、职业规范有待提升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要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三)部分群众对生态保护认识不够,从而破坏林地的行为偶有发生。涉林违法查处工作阻力大,基础设施、公益民生等项目建设涉林用地涉嫌违法时,违法主体配合不到位导致部分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全面落实国家、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契机,大力拓展林草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草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努力形成依法治林治草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制环境。
(二)加强执法人员技术培训。督促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执法技能。加强与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沟通,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三)压实资源管护责任。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力推进全县涉林重点项目林地报批服务工作。二是配合开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快从严,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费代刑的现象。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