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93068619841X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洱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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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洱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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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加强对洱源县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监督,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的监管执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督及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证、照、章、标志的监管;承担动物养殖、经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动物诊疗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动物诊疗执业单位和动物诊疗从业人员的监管。在辖区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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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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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鸿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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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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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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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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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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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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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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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洱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公益 |
从业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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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3年7月21日申请过法人变更,变更内容一项,即法定代表人徐睿基变更为李鸿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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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坚持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组织全所职工积极参加县农业农村局例会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组织本所职工与兽药经营、生猪屠宰等监管对象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畜牧兽医理论知识及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共组织2批45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引导全所干部职工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在线学法等线上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时事政治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业务理论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培养为依法监督、文明办事打下了坚实基础。主动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网上考试和学习培训课时。 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及取得的社会效益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一是稳步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出动22车次75人次指导11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11个检疫申报点严格按照2023年4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2个新检疫规程开展产地检疫、跨省出境检疫,并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年内全县累计开展动物检疫1354批次,共检疫牛2254头、生猪13411头、禽272891羽。同时,做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到达后按规定的隔离观察,年内共检查动物(A)34批次,其中禽339500羽、绵羊1只,均未发现异常情况。二是继续派出官方兽医2人、协检员8人驻洱源县一强牲畜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宰前检疫、宰后同步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严格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程处理。年内共检疫生猪 49777头,检出不合格猪胴体3240公斤,不合格内脏613公斤,均按《病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焚烧处理。 (二)生鲜乳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初与生鲜乳收购站签订《生鲜乳收购质量安全承诺书》67份,与23个车主签订《生鲜乳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承诺书》。出动车辆32辆次人员115人次对县域内生鲜乳收购站、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督查,从奶站环境卫生、奶站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生鲜乳收购质量感官检测,督促指导奶畜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及时做好生鲜乳生产、收购、销售各项记录和奶牛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奶站档案管理,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可追溯。同时,完成凤羽镇庄上村村民举报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李永祥拖欠奶款一事的调查核实工作,加强奶牛养殖场、机械化挤奶站安全生产宣传,督促业主开展畜禽粪便沉淀池、水路、电路、高压泵等安全设备检修与维护,确保安全生产。年内完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畜产品风险监测抽样任务,共抽样鸡肉7批次、猪肉7批次、猪肝2批次、鸡蛋6批次、牛肉1批次、羊肉1批次,共24批次;配合省州完成生鲜乳监督抽样奶站样56份、运输车奶样17份,农业农村部生鲜乳第三方风险监测抽检奶站样65份、运输车奶样19份;完成大理州兽药监督抽样2批次;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监督检测40份,均未发现阳性。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环节监管,累计出动车辆36辆次、人员152人次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结合专项整治,对全县2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和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监督检查。一是与规模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签订《洱源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承诺书》21份、《杜绝经营、使用“瘦肉精”承诺书》46份;与生猪定点屠宰场及畜禽屠宰点签订《洱源县动物屠宰场(点)承诺书》20份。二是重点检查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等违禁药物和未经批准使用的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行为;规模养殖场防疫情况检查,严查违法使用“瘦肉精”、违法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的行为。三是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指导业主认真做好进出场动物检疫情况登记、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购买和使用记录、消毒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生产记录等畜禽养殖档案,要求所有记录真实、清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四是督促指导养殖场积极开展兽药减量化三年专项行动,年内发动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兽药减量化行动,占比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的53%,实行减少抗生素使用或用中药替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五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督检查。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生猪屠宰要求,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质量检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生猪待宰圈舍,屠宰车间及屠宰场内外环境卫生。加强屠宰工作人员、检验人员等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升屠宰技能、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屠宰场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加强水、电路、冷库、无害化处理车间等重点场所检修维护,强化油库维护及用油管理,指导屠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事故处理演练,提升屠宰场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兽药经营环节、兽药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12次、执法人员42人次,对全县25个兽药GSP认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是与25个兽药经营户签订《兽药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25份,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对全县乡村兽医进行抽查,对行医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兽医诊疗点和坝区乡镇部分防疫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无证行医问题及乡村兽医有无超范围使用兽用处方药、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逐步规范乡村兽医用药行为和诊疗行为。三是加强对兽药经营店的督查。重点检查假兽药、劣质兽药和过期兽药、兽药追溯平台使用情况、无证经营非强制免疫兽药生物制品行为;督促指导兽药经营企业主体利用兽药追溯平台上传兽药经营信息,健全兽药经营记录档案,不断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整治超范围经营、购销记录不完整以及经营假劣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处销售未经批准使用兽药、兽用抗菌原料拆零销售、不按规定销售兽用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四是要求畜禽养殖场必须完整如实记录用药情况,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肃查处未建立用药记录、未执行休药期及销售尚在休药期的畜产品的行为。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加强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工作组开展病死畜禽处理监管、指导,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深入乡村、集市、养殖场宣传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必要性和对畜牧业发展、生态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营造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年内新建了三营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并于2023年10月正式运营。同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监管,督促收集点负责人认真做好入库病死畜禽登记,2022年12月至今全县三个收集点共收集病死牛110头、猪84头,折合生猪单位634头。 (六)畜牧兽医行政许可办理和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依法受理生鲜乳收购及准运许可、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的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及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和乡村兽医备案。按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年内审查合格办结《生鲜乳收购许可证》10个、《生鲜乳准运证明》3个、《兽药经营许可证》6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个;办理畜禽运输车辆备案36辆、乡村兽医备案11个。 (七)兽医队伍建设,年内派出25名官方兽医和2名协检员参加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的2023年官方兽医业务培训;组织全县69名官方兽医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官方兽医线上培训和网络考试,全部考试合格,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全县官方兽医的业务素质,为全县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保障。与来办理乡村兽医备案的乡村兽医签订《洱源县乡村兽医承诺书》11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任务与人员安排不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我所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还承担了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动物诊疗、生鲜乳、兽药、屠宰等监督执法管理和畜牧兽医行政审批工作,点多、面广,事关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由于人员不足,加上老龄化严重,薄弱环节凸显,监管环节难免出现死角和漏洞。 (二)工作经费短缺,阻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经费应当全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是由于财政困难,洱源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动物检疫工作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例如产地检疫时必须入场(户)进行现场检疫缺乏基本的设施设备和日常工作经费,加上实验室疫病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无法出检测报告,严重阻碍了奶牛等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洱海流域生猪定点屠宰实施以来,由于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没有兑现等各方面的原因,部分镇乡部分生猪未实施定点屠宰,落实不了肉品品质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难以维护猪肉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三)奶业发展举步维艰,生鲜乳收购站大幅减少。由于受洱海源头生态保护治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青壮年劳力转移、奶牛饲养成本与牛奶价格不相匹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奶牛饲养户数急剧减少,饲养奶牛亏本,农户饲养奶牛的积极性受挫,奶牛存栏急剧下滑,生鲜乳产量减少,质量下降,乳品企业限量收购生鲜乳现象时有发生。全县生鲜乳收购站大幅减少,截至目前,全县仅为40个收购站(机械化挤奶站)。 四、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所将以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为基础,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畜禽养殖和兽药经营监管为抓手,加大官方兽医和监管对象培训,全面提升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一)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积极推进未完成的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向上争取其他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严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检疫规程实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认真做好跨省远距离调运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牛羊集中屠宰点建设。加强检疫出证管理,加强对各镇乡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全面推进。 (二)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及其生鲜乳质量安全、生鲜乳运输车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相关规定饲养畜禽,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禁用药物饲喂畜禽,执行休药期规定。三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省州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肉、奶、蛋等畜产品及兽药等投入品抽样检测任务;配合省州检测部门完成畜产品风险检测。 (三)强化兽医队伍建设,做好监管对象培训。按照各有侧重、形式多样的原则开展官方兽医、乡村兽医、兽药经营人员、生鲜乳收购站和畜禽养殖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新的检疫规程、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兽医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 (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管理。加强凤羽、牛街、三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所能够实现正常运营,积极推进茈碧湖、右所、邓川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彻底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群众乱丢乱弃病死畜禽现象,告别深埋、焚烧等处理方式,降低实际处理成本,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和保护洱海生态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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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93068619841XR;有效期自2019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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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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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张桂芬 联系电话:131****6921 报送日期: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