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930MB1A40601M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洱源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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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洱源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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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对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调查 监测 建档 组组织保护和科研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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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洱源县茈碧湖镇钟凤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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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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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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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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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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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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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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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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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洱源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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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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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2023年度,洱源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州县两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完成了年度内我县五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大理风景名胜区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及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二、2023年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主要开展工作业务 一是《洱源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联审,并于10月23日获得省政府批复。二是补充完善了自然保护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本区域自然保护地基本信息,已通过省州级审查;按时完成2023年第一批风景名胜区5个问题点位核查,并提交到全国自然保护地管理APP平台审核;配合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做好2022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疑似点位(一般问题线索洱源县8个)的核查、销号工作。三是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在鸟吊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处设立宣传牌及宣传标语12条。四是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查力度,在清风行动期间组织部门人员36人次,分别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了严密巡查;9月1日至12月底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制定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五是按照技术规范,按时完成我县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完成踏查任务的100%,路线114条,设置了120个样地和24个样方,本次普查中,洱源县共发现了主要外来入侵物种12种。六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猎捕、交易、食用行为。受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80起;开展野生动物活体救助11次1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3只、“三有”动物1只;应急处置野猪3头;到9个镇乡及3个林管场所发放野生动物应急救助物资。七是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采样工作,完成全年报送采集样品400份;监测信息日报及月报率为90%以上。八是全年共完成全县范围内涉及自然保护地项目的选址核准及建设行政许可6个。 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工作,做好了保护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候鸟的监测和保护。 2.通过受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保证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得到补偿,维护了林区社会和治安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护机制不够健全。州级自然保护区受当地编制总量控制,管护机构编制难以落实,与自然保护区设立面积、管护要求不相匹配,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基层设施不足。 2、管护资金投入不足。国家在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方面以支持国家自然保护区为主,但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强度要求上是一致的,大量管护资金需要地方自行解决,受地方财政影响,无法解决自然保护区管护、科研、资源监测管理等资金。 3、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目前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统一划转到林草部门管理后,管理机构不够健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以及缺乏科技人才。另一方面,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为事业机构,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主体,没有形成自然保护区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统一执法的科学体系,致使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对保护区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二)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按照“规划引领、科学保护、强化监测、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全力抓好洱源县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组成执法队伍不定期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巡护,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制定自然保护区巡查巡护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将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及时予以公告,鼓励公众参与,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制度建设,研究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任期目标管理。 2.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一是按照国家、省、州要求,按时完成《洱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完善、审查批复工作。二是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成果省级审查。 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加强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宣传工作,把保险政策、保险理赔手册、宣传资料等发放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加强毒蛇、黑熊、野猪等危险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身伤害;加强乡镇林业站和现场查勘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林草部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勘察、定损、理赔等工作,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赔偿标准,既要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做到应保尽保,也要严格把握保险范围和赔偿标准,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 五、年内无违反年度报告事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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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930MB1A40601M有效期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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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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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徐俊 联系电话:139****9500 报送日期: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