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930054651132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洱源县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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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洱源县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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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坚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持。负责全县环境信息系统规划,指导全县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建设全县环境数据和信息库;贯彻执行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计划、建设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参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参与全县生态镇乡、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申报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的污染调查,研究关键适用技术,并负责进行推广,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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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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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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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5.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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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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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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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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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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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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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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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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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洱海流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抓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法治宣传。一是制定印发了《洱源县2023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方案》,持续加大对《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二是充分利用“洱海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全民普法日”,每年的“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党建+洱海保护方式,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共发放宣传折页1.5万多张,《条例》读本2000多册,宣传围裙150多条、宣传帽及宣传马褂共600多(顶、件),组织宣讲3场次,1200多件人次参加。 (二)抓实保水质、防藻华。一是抓实入湖污染负荷削减。落实年度洱源县洱海流域“保水质、防藻华”工作方案,同乡镇一起清理湿地、库塘、生态隔离带冬季死亡水生植物18055.61亩,清理河道沟渠452.31公里,清运垃圾、收割死亡水草、清理淤泥29644.11吨。二是抓实藻类水华防控。制定年度“保水质、防藻华”工作方案,抓好重点月份水质保卫战,规范西湖藻水分离站委托运营和监管,加强“以鱼控藻”和藻情监测工作,西湖藻类得到有效控制,两座藻水分离站目前暂不继续运行。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洱源县西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山水项目),总投资3.59亿元,可研和初设编制即将完成,计划2024年3月前进场施工,12月底全面完工;洱源县入洱海河流(弥茨河等4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山水项目)总投资3.198亿元,可研、初设编制已基本完成,即将开展评审,已于2023年12月7日已进场施工; (四)抓实依法治湖。一是健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制定《洱源县洱海二级保护区综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洱源县洱海流域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洱源县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车辆管理办法》,健全流域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规范、案件法律审查、案件移交、案件查处分开等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以茈碧湖、海西海、西湖“封湖禁渔”为重点,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00余人次,制止非法捕捞820余起。查处洱海流域行政处罚案件59件,正在办理10件,行政处罚金额共计38.91万元,刑事案件1件,移送移交问题线索16件,警告教育670余件,制止非法捕捞860余起,收缴各类非法网具、渔具3650余张。三是强化“以案释法”。移送司法机关办理全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诉讼案,发布案情通报、典型案例5期,开展以案释法宣传一次,进一步强化流域执法监管效能。四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审查各类项目82个,提前介入项目选址范围,有效管控侵占保护区行为发生和保护区禁止发展项目违规上马落地。五是持续开展流域湖库放生备案。完成放生备案8件,有效管控外来物种入侵。六是持续执行营运船舶准入制度。共办理船舶准入许可1件。 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我们的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激发大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心灵感悟, 保护环境将成为当地居民的自觉行为。在推进项目进展中,项目实施加速信息交流,同时为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困难:一综合联动执法工作还需加强。综合联动执法大队、乡镇执法中队人员多为辅助执法人员,稳定性差且无法考取执法证,监管执法点多面广和人员不足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执法空隙多、责任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难度大、效果不佳等问题。二是流域管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县财政困难,致使大量的洱海保护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项目或者用于重点工作上,严重影响工作推进。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聚焦新《条例》发布抓实宣传贯彻。超前谋划,全面抓好新修订《洱海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全力配合制定《洱海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牵头制定《洱海保护条例》管理办法。(二)聚焦源头保护抓实流域执法监管。严格执行二级保护区内相对集中行使17项行政处罚权,严厉打击洱海流域各类涉水涉湖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实茈碧湖、海西海、西湖禁渔工作,维护湖泊水环境健康。(三)在全民源头保护行动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大对洱海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倡导开展文明的民俗活动,动员教育群众开展民俗活动不得破坏水源地和沿河沿湖生态环境,“洱源净、洱海清、大理兴”的思想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洱海保护治理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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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930054651132U(有效期自2019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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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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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杨明利 联系电话:136****8769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