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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洱不动产公﹝2019﹞002号)

发布时间:2019-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刘汉兴、马英康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证号:洱国用(2001)字第036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洱房权证玉A字第(1999)14-8-改3号房屋共有权证书证号:A共字第(00001127)号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洱源县茈碧湖镇文康路04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洱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其权利,该期间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权利,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洱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