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男女不限。
岗位:从事公务接待、会议服务及综合类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接待流程和礼仪规范,具备较好的仪表仪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展现出良好的职业形象,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突发情况。
(五)户籍地为洱源县或常住洱源县。
(六)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行政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址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1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洱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洱源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872-512980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
(二)初审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质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由我公司组织的考试。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以录用。
(四)终审资格审查
终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政治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政治审查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文秘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办公室工作情形的。
(七)聘用
由我公司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将招聘人员派遣到洱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一经录用,工资及其他待遇按照《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洱政办发〔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872-5129806)。
五、本公告由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