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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0977/2024-00095
  • 发文机关: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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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定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3.对全县各镇乡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4.负责对县城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沿街单位(个人)“门前三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县城周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整治。

5.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照明设施、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行政管理。

6.负责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计划和技术标准。

7.负责拟定城区临时市场设置的宏观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批;负责对举办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等活动占用道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制止违章占道行为;负责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整顿。

8.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对城市户外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9.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管理。负责规范、监督查处城市建筑材料及垃圾摆放、运输违章行为。

10.制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负责县城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洗车点的管理。

11.对城市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行为进行管理。

12.负责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危害城市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13.负责制定城管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城管经费、罚款收据,监督城管经费的使用。

14.在县城规划范围内,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及上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行使工商、文化、公安、交通、环保、卫生、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单位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受理投诉,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坚持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原则,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抓好县城各种乱象整治工作,使城区管理秩序明显规范、有序。在工作中积极推行“721”工作法,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多元主体,动员公众参与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将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着力流动商贩治理,针对流动摊贩流动性大、易反弹的特点,县城管执法大队采用堵疏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全时段管理,从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始终保持不间断管控的高频度管理态势。另一方面设置临时市场,在尊重历史沿革的基础上,结合群众采买习惯和现状情况,设置时间明确、地点明确、经营范围明确的临时市场,(宁湖一小,宁湖二小,县医院旁临时市场)本年度,共规范占道经营1519余次,整治夜市烧烤摊40余家。二是加大城市“牛皮癣”治理力度。为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县城管局同样将清理“牛皮癣”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清理的方式发现一条清理一条,对近期产生的“牛皮癣”从源头进行追查,根据广告公布的电话,地址,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并要求当事人将所粘贴的小广告清理干净,本年度,共清理城市“牛皮癣”约247.4平米,处罚私自散发小广告3起。三是巩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整治成果。县城管局按照“集中整治、专项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长效监管机制。本年度,共处罚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129辆,规范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3930余辆。四是针对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覆盖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县城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覆盖宣传和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当事80余人进行现场处罚,本年度共处罚渣土泼洒和车轮带泥7起,处罚私自拉运建筑垃圾2起,乱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乱泼洒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对各类违章现象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财务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该执法车辆为我单位执法巡逻车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3291.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291.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3693.02元,下降8.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693.02元,下降8.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3329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194.97元,占总支出的92.78%;项目支出125097.00元,占总支出的7.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7664.06元,增下降10.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2761.06元,下降16.72%;项目支出增加125097.00元,增长7.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减少,公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8194.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346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731.47元,占基本支出的8.3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3473.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9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住房和城乡建设罚没收入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专项经费用2690元办公经费支出。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专项经费用支付劳务补偿款及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291.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7664.06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8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62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3074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当年预算数,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上年数,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224802.9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人员减少,人员性质由参公身份变为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913015.89元,其中,流动资产836060.98元,固定资产76954.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75.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49元,增加1辆电瓶执法巡逻车52900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7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5554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受理投诉,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26111746705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