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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指导和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区划和地名档案;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为农村居民中独立生活有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开展集中供养服务;对城镇“三无”人员及为革命作出贡献的孤老优抚对象进行供养;负责收养对象的康复治疗;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洱源县民政局(机关本级)、洱源县中心敬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保障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收养登记工作要稳步推进。
2.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活动室建设、敬老院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离职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费及时审批待遇、自然村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
4.民间组织及区划地名工作认真开展、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5.殡葬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登记、 “三留守”工作得到了强化进展。
6.扶贫挂包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因保护洱海而失地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救助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7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74.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26.97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精准预算,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标准比去年有所增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县级配套资金比去年增加较多。二是新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预算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74.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4.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4.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26.97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精准预算,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标准比去年有所增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县级配套资金比去年增加较多。二是新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预算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4.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7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18.97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精准预算,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标准比去年有所增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县级配套资金比去年增加较多。二是新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预算项目;项目支出17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8万元,增长156.52%,主要原因是:2081004殡葬项目增加100万元,非税返回增加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87.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的支出,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8.64万元,单位运行经费21.27万元,非税收入项目28万元。
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清算审计费。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万元,主要为婚姻登记工本费2万元,农村低保工作经费5万元和殡葬改革工作经费6万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4.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281.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殡葬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群众火化补助。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80.28万元,主要为中心敬老院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正常运转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6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39.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97.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和收容遣送。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3.1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传统救济对象的生活补助和离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中心敬老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2101601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事业发展工作。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3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90人次。
主要原因:1.民政局机关接待费与去年2.3万元持平,主要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3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3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有9个,分别是:城乡低保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本费补助经费、洱源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社会团体民非企业清算审计报告补助资金、火化补助经费、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老年人事业发展工作补助经费、中心敬老院运转经费、中心敬老院非税返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城乡低保工作经费5万元。
绩效目标:严格实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按月发放低保金,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认真做好对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劳动力就业状况的调查核实,并根据收入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为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项目2:婚姻登记工本费补助经费2万元。
绩效目标:做好在我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事宜,为他们免费提供结婚、离婚服务,并免费发放结婚登记证和离婚登记证。停征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是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是民政部门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涉及广大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当事人利益福祉。
项目3:洱源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经费6万元。
绩效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殡葬改革,逐步推进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文明殡葬,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的殡葬改革,是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促进洱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乡村振兴、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把殡葬改革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实推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项目4:社会团体民非企业清算审计报告补助资金6万元。
绩效目标:对直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中介服务材料。对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委托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承担并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不得转嫁给申请人承担。我县在社会组织变更和注销登记时,要委托第三方出具审计。完善变更注销程序。
项目5: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20万元。
绩效目标:房租收入列非税,缴非税。返回成本性部分用于办公支出,保障民政局正常运转。
项目6:火化补助经费120万元。
绩效目标:按照《洱源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火化和生态安葬非财政供养人员补助经费。
项目7:老年人事业发展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
绩效目标:按时发放高龄保健补贴,做好敬老节慰问 、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排查,困难老年人救助,发放高龄保健补贴,申报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督促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保证老龄工作顺利实施并再上一个台阶。
项目8:中心敬老院运转经费5万元。
绩效目标:主要用于缴纳中心敬老院的水电费、水电路的维修改造和保证敬老院的正常运转。
项目9:中心敬非税返回专项资金3万元。
绩效目标:主要为国有资产房租收入列非税,缴非税。返回成本性部分用于办公支出,保证中心敬老院正常运转。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6.66万元,增长9.08%,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从去年20万元增加到28万元,增加了8万元,用于民政局正常运转支出,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410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73万元,固定资产2737.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3.54万元,无形资产37.6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3.12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65.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12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工本费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民办函〔2017〕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洱源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从2017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为做好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且免费发放给婚姻登记人员结婚证和离婚证,我局必须做好预算,准确把握我县每年婚姻登记数量,并按婚姻登记工本费的价格,进行测算,以完成好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免费发放给婚姻登记人员结婚证、离婚证,做好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准确把握我县每年婚姻登记数量,并按婚姻登记工本费的价格,进行测算,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七、项目实施计划
做好在我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事宜,为他们免费提供结婚、离婚服务,并免费发放结婚登记证和离婚登记证。
八、项目实施成效
做好在我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事宜,为他们免费提供结婚、离婚服务,并免费发放结婚登记证和离婚登记证。停征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是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是民政部门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涉及广大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当事人利益福祉。
第三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洱源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