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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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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并负责有关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督促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械、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职能转变。划入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责。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中共洱源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云南省洱源县公证处部门职责:证明合同、协议的设立、变更、分家析产、遗嘱、买卖、租赁、承包、拍卖、招投标、收养子女等法律行为;证明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婚姻、亲属、不可抗力事件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货币、物品和有价证券提存业务;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办理其他与公证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洱源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加挂中共洱源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洱源县社区矫正中心(加挂洱源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装备财务保障股,下辖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洱源县公证处。局机关编制40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3人。2021年年初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3人;退休9人,遗属5人。执法执勤车1辆。

下属的事业单位云南省洱源县公证处,共有编制4名,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人员由其中一人兼任。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洱源建设。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在线学法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大洱海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扎实推进法治镇乡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2.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强化管理,提供更高效便民的法律服务。健全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信息平台、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化,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无障碍。加快公证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在服务县域经济和特殊人群上扩范围、提层次、强力度。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进一步健全调解联动机制。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适用人民调解的信访案件实现“第一年有变化,信访总量下降”。规范调解协议及卷宗制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4.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和信息核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信息核对、信息共享,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带头示范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开展“三个规定”“回头看”,狠抓纪律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6.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全县重点工作

用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团结一心、勇于担当、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洱源、法治洱源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7.云南省洱源县公证处重点工作

一是以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依法办事;二是进一步开展和巩固公证机构质量监督和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成果,时刻以公证系统违法事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心存敬畏,自觉加强公证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事实不清的不办、证据不足的不办;认真履行公证员的受理关、核实关、审批关、出证关,杜绝错证、假证、关系证、人情证,确保公证质量,切实维护公证公信力;三是不断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积极为现场监督、施工合同、产权交易、民商事交往、经济活动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保障民商事活动安全,维护经济健康、有序流转;四是积极为洱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洱海保护、精准扶贫、民商事活动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的社会服务职能;五是巩固原有证源,积极拓展新证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局机关与上年对比减少32万元,减少4.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相关的人员经费、社保缴费相应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压缩10%

洱源县公证处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本年度无特殊变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幅较小,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4.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4.3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4.33万元(本级财力654.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局机关经费减少32万元,减少4.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相关的人员经费、社保缴费相应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压缩10%

与上年对比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公证处本年度无特殊变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幅较小,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洱源县司法局机关支出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4.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局机关经费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相关的人员经费、社保缴费相应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压缩10%;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4.3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1.公共安全支出543.52万元,其中:

204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467.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治保调解以案定补经费。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八五”普法保障经费。

20406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管理65.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律师公证人员的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支出。
    2040607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委托业务费及差旅费。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3万,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7万元,其中: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遗属补助。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1万,主要用于事业遗属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0.64万元,其中: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5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3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1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3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5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3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30202印刷费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6劳务费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654.33万元,较上年减少31.04万元,减少4.53%。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我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减少。(2)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0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无变化,与上年一致。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654.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3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555.06万元,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及各种社保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3.75万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万元,保障单位遗属人员补助和独子费按时发放。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我部门涉及4个项目绩效,共计10万元。分别是:

1.治保调解以案定补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着力抓好预防、排查和调处各项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八五”普法保障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广泛开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宪法和民法典为重点,紧密结合洱源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际,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方式方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3.法律援助经费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4.社区矫正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切实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75万元,较上一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1.80万元减少7.33万元,减少7.98%,变化主要原因为:2021年较2020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部门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500111

    附件:2.洱源县司法局预算公开表20210308090212389

         洱源县司法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