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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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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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林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洱源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总共有9个机构,其中行政单位机构有1个,事业单位机构有8个,分别为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洱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洱源县林业技术指导站、洱源县经济果木技术指导站、洱源县木材检查站、洱源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洱源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洱源县国有林场管理局。在职人员95,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机构82,在职变退休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洱源县洱海流域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县城面山及西湖面山人工造林1585亩,其中县城面山400亩、西湖面山人工造林1185亩;

2.完成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洱源县段绿色廊道工程作业设计编制工作,并顺利开展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洱源县段2019年度绿色廊道工程的立项、招投标和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洱源段2019年度绿色廊道水利配套绿化灌溉设施工程设计工作的前期工作。

3.积极推进森林洱源概念性规划及森林洱源2020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

4.天保工程。一是实施森林管护。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洱源县实施方案》,组建605名(其中天保护林员302人,生态护林员303人)的森林管护队伍,对我县2466414亩林地进行有效管护,并圆满完成年度管护任务;二是公益林建设。完成2017年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1万亩封育管护、林中空地补植补造,对2018年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0.4万亩项目实施后的监督和技术指导;三是指导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补助资金及续聘工作。编制2019年新增生态护林员实施方案,2019年新增生态护林员140人。201910月全县实聘生态护林员303人参与森林管护工作,年管护补助0.96万元/人。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实施补偿面积34.4万亩,补偿资金482.04万元、管护及监管等费138.04万元,已兑现补偿费330万元,管护费使用110万元;省级公益金实施补偿面积59.63万亩,补偿资金864.63万元、管护及监管等费268.33万元,已兑现补偿费580万元,管护费使用220万元。

6.退耕还林工程。一是按时拨付2004年固巩退耕还林任务1万亩补助资金125万元;二是完成2014—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不合格面积429.3亩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验收不合格面积3192.5亩的补植补造工作;三是完成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1500亩造林任务;四是督促镇乡对2015年以来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进行补植补造。

7.农村能源建设。一是完成2018年度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165户;二是2018年度省柴节煤炉灶(电磁炉)项目任务为300眼,目前项目处于镇(乡)招标阶段。县林草局已要求项目实施镇(乡)于2019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完成洱源县沼气池报废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报废数为3638户,涉及全县九个镇(乡)。

8.古树名木调查工作。计划完成制作650册洱源县古树名木画册,预计11月份能够提供图书。

9.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1)林木采伐(移植)完成情况。截至20191015,共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证264份,采伐林木蓄积5557.7立方米,出材量465立方米

2)林地征收占用情况。截至20191015,受理林地征收占用项目16件,其中:已取得使用林地批复8件,已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6件,报件组件中2件。拟征收占用林地总面积52.1453公顷,其中: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7.8916公顷,永久使用林地面积34.2537公顷

3)木材运输及木材市场监管情况。截至20191015,共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9份,外运木材166.94立方米

4)森林核查及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完成情况。2019年森林核查涉及我县图斑169个,经核实,上交图斑169个,核实细班数176个,现地核实率100%,其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经审批使用29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未经审批使用56个、毁林(湿)开垦30个、林木采伐未审批17个、灾害因素10个、自然因素34个。

洱源县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共移交图斑117个、面积80.2191公顷,(其中:国家级移交图斑19个、面积8.2191公顷,省级移交图斑98个、面积72公顷)。经现地核实,涉嫌违法违规国家级图斑17个,面积7.3413公顷;涉嫌违法违规省级图斑74个,面积44.5806公顷。截至20197月,国家级交办图斑中,查处涉嫌违法图斑11个,总案件数15件,查处面积3.6321公顷,立行政案件15件,已查处行政案件12件,3件已立案未查处,行政处罚人数12人,行政处罚金额54.2715万元,收回林地面积0.6272公顷,恢复植被面积0.6272公顷;销号图斑4个;2个图斑正在查处中;正在办理林地手续图斑1个。省级交办图斑中,查处涉嫌违法图斑37个,总案件数60件,查处面积125.6831公顷,其中:立行政案件58件,已查处行政案件58件,行政处罚人数58人,行政处罚金额429.6078万元,收回林地面积5.5881公顷,恢复植被面积5.5881公顷2件刑事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销号图斑14个;23个图斑正在查处中。

10.草原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星空地草原地面监测任务,2019年上级下达星空地草原地面监测样地12个,按照《全国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要求,对草原样地基本情况、草原生产力、高度、盖度等进行野外调查,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11.林业行政执法情况。截至10月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案件29,林业行政处罚责任人19人次,收缴罚款744643.01元,(其中滥伐林木12起,处罚责任人12人次,收缴罚款110987元、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7起,处罚责任人17人次,收缴罚款633656.01元)。

12.检查木材运输车辆及木材市场巡查情况。检查县内运输木材车辆52辆,全县稽查流通木材149.6立方米。在全县范围内检查木材市场10余次,出动车辆10余次,共计出动人员70人次,有效地对木材市场进行了监管及规范。

13.林业灾害防控工作。

1)森林防灭火工作。2019年森林防火期比往年延长至75,取得较好成绩,仅发生1次较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4.9988公顷,受害面积21.1541公顷,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林火控制指标在州要求之内,强有力维护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一是全面加强责任制体系建设。全县签订县级三线责任状”42份,各防火单位共签订责任状240份;二是深入、持久开展宣传教育。制作专题片《守护绿水青山严防森林火灾》并在县电视台和LED视频播放;三是全力以赴确保火灾少发生。严管野外用火、按规程计划烧除、割除、下力清理易燃物、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四是组建县级60人专业扑火队。完成我县防扑火工作的同时跨县支援鹤庆“4·12”和弥渡“6·8”森林火灾扑救;五是安全、快速扑灭火情、火灾;六是依法治火有力有效。查处野外违规用火37起,火灾查处率达到100%。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案件失火行为高发地(凤羽镇)组织开展阳光法庭,一方面有力打击了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之效;七是应急值守体系时刻快速运转。各防火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全县现有林面积191.54万亩,应施调查监测面积为37.65万亩,实施调查监测面积37.29万亩。预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1.40万亩,实际发生防治面积是1.3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发生面积1.39万亩,现已实施防治面积1.39万亩,其中病害面积0.70万亩采用人工物理防治和无公害化学防治相结合的防治措施进行防治;虫害面积0.69万亩采用无公害化学防治措施实施除治。投入防治费用6.20万元。

林业植物检疫。对调出县外的232M314.2万株苗木和482.82万条花卉穗条进行了调运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及危险性病虫危害,检疫合格,签发了调运检疫证,准予调运。对县内2.403吨林木种子和61亩苗圃地的造林苗木100.313万株进行了产地检疫。对从县外调入的绿化苗木112.99万株和1932M3木材进行了复检。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监测。认真开展了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对森林和草原开展草地贪夜蛾定点监测,分别于5-6月份和10月份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春季集中普查和秋季普查两次普查工作,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为开展防控决策提供依据。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对辖区内木材交易市场2个的涉木经营加工企业单位个人38户、涉木使用单位2个进行排查和检疫执法宣传,排查中,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13.种苗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种苗生产供应。主要育苗乡土树种有华山松、青刺果等,其余绿化树种多为外购幼苗和中小乔苗培育为主,在新育苗面积、可供造林用苗数量、良种使用率都有大幅提高,保证了洱源县林业发展的种苗供应;二是加强种苗质量的监管。完成2019年冬春季造林和雨季造林任务,检验苗木8.2156万株、种子1780公斤,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检验率达100%,种苗证签使用率100%,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质量档案建档率100%三是加强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和四证一签制度,加强种苗调运管理,严把种苗市场准入关和种苗质量关。全县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37份。

14.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洱源县贫困国有林场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总投资98万元。洱源县脱贫攻坚2018年上龙门公益林管护房建设项目正在实施,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

15.扶贫工作。2019年以来积极开展生态扶贫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为挂钩户制定帮扶计划,在挂钩村切实开展“三清洁”工作,不断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开展“户户清”问题排查,认真落实防返贫致贫保险措施,我局干部职工捐款21700元为贫困户购买防返贫致贫保险。及时对身体不适、年龄偏大、条件不符人员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尽锐出战和驻村队员稳定。

16.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主体任务顺利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国有林场改革省、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及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问题得到及时整改。2019年我县国有林场管理局完成财务独立核算,国有林场森林管护房建设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17.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林业工作始终。始终围绕一个目标,遵循四个原则,抓住两个重点;做到四个到位四个贯穿二是强化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三是注重工作实效,实现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的紧密结合。局党组制定了抓党建、促发展,树木与树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实现党建工作与机关工作、基层工作与行政工作的紧密结合,形成谋事布局一盘棋、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的工作格局,使我县林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五是加强对群团工作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的职能作用。六是做好信访接待,认真查处信访案件。

18.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日常巡护工作。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电开发、开垦、挖沙采石,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等其他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二是积极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活动。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四是配合森林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和破坏候鸟等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全年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和破坏罗坪鸟吊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候鸟等鸟类资源违法20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15件。

19.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申报了洱源县2018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0199月份申报了云南省洱源县脱贫攻坚——洱海流域退耕还湿湿地水质净化及种养结合示范项目,目前两个项目正有序推进中;二是完成云南大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2017年度工程的建设内容,正在准备县级初验;2018年度工程于20195月份完成施工招标并进场施工,正有序推进中;三是目前已完成外业调查认定工作,争取2019年全面完成洱源县一般湿地认定和公布。

20.完成林业其他工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阶段性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部供养9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2.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上年增加84.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及三三制防火配套经费25.95万元纳入县级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9.42万元,上年结转42.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9.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上年增加84.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及三三制防火配套经费25.95万元纳入县级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总支出1421.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75万元,与对比上年对比同比上年增加100.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25.95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同比上年增加25.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三三制防火配套经费25.95万元纳入县级预算而2019年没有纳入县级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供养补助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2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供养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3.9万元,主要反映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6万元,主要反映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的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单位补助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08.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90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5.9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3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7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2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7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4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

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7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支出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1353.47万元,较上年增加58.67万元,增幅4.5%。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截至2020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6年起,按5%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19年调减,综合以上两个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25.95万元,较上年增加25.95万元,增幅100%。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新增了2020年“三三制“配套防火工作经费。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77万元,较上年增加8.09万元,增长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7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增长12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0次,共计接待472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增加(增加了对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以接待经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部门职能增加(增加了对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以车辆燃修费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三三制配套防火经费项目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宣传培训、巡查巡护工作确保我县2020年度林火预防和扑救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目标任务,确保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伤亡事故。通过对公益林的严格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一级指标是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是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林农收入。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0年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预算25.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0年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预算25.99万元,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89万元增加1.09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为:2020年较2019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增加,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洱源县生态环境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部门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111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