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统计局
洱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数据比对、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48147人,在全州12县(市)排第六位,占全州比重的7.44%。在9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4万人的有2个,在2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有3个,少于2万人的有4个。其中茈碧湖镇、右所镇、三营镇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56.42%。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乡镇 |
总人口(人) |
占全县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洱源县 |
248147 |
100.00 |
100.00 |
茈碧湖镇 |
57023 |
22.98 |
20.96 |
邓川镇 |
15412 |
6.21 |
6.61 |
右所镇 |
47758 |
19.25 |
19.84 |
三营镇 |
35221 |
14.19 |
13.44 |
凤羽镇 |
23378 |
9.42 |
10.30 |
乔后镇 |
17290 |
6.97 |
7.61 |
牛街乡 |
19833 |
7.99 |
8.01 |
炼铁乡 |
20122 |
8.11 |
8.50 |
西山乡 |
12110 |
4.88 |
4.73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75313户,集体户1550户,家庭户人口为239142人,集体户人口为900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5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5000人,占总人口的50.37%;女性人口为123147人,占总人口的49.6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5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33上升0.17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6885人,占总人口的18.89%;15-59岁人口为158227人,占总人口的63.76%;60岁及以上人口为43035人,占总人口的17.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175人,占总人口的12.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8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86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08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9327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56人上升为679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867人上升为1011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70人上升为375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693人下降为32844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598人,文盲率为 5.08%。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9051人,占总人口的23.8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9096人,占总人口的76.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57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73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49948人,16-59岁人口为155164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