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洱源县高度重视,县级相关部门和流域6乡镇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对照《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3〕11号)《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3〕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洱海水质反复风险大”“洱海水生态系统敏感、脆弱,修复难度大,水生态系统变化对水质影响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洱海水质反复风险大”“洱海水生态系统敏感、脆弱,修复难度大,水生态系统变化对水质影响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洱海水质反复风险大”的问题,洱源县明确了六项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做好入洱海水质监测,强化专家分析研判,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按照年度洱海流域水资源调度运行方案,科学调度水资源,做到有进有出,增加洱海水动力。三是实施洱海生态调查项目,开展水资源和水位变化对洱海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调查,摸清洱海流域水资源量,提出流域水资源联合调度的措施建议。四是强化流域节水管水。执行取水审批制度,有效落实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制度,严格管控洱海流域取水,依法取缔入湖河流源头人饮取水口;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更多好水清水通过河道直补洱海。五是加强洱海鱼类资源保护和恢复工作。持续开展洱海鱼类增殖放流,不断优化洱海鱼类种类和群落结构,充分发挥“以鱼控藻、以鱼净水”作用。持续开展银鱼、西太公鱼等外来物种小型鱼类生态调控。六是抓实初期雨水防控工作,尽可能削减死亡水草腐烂分解和雨水冲刷带来的冲击性污染负荷。
(二)针对“洱海水生态系统敏感、脆弱,修复难度大,水生态系统变化对水质影响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的问题,洱源县明确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对洱海水生态系统开展调查,进一步摸清现状,找准生态系统演变趋势,为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湖内水生植被恢复种植、鱼类增殖放流和生态调控工作,促进洱海水生态系统修复。三是针对藻类结构复杂多变、防控压力大等问题,加大科研力度,组织专题调研和专家分析研判,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三、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的函》《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3〕11号)文件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3〕50号),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县级各相关部门和流域6乡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及时对相关问题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和整改落实。
(一)洱海水质反复风险大
1.持续做好入洱海水质监测,强化专家分析研判,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一是洱源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对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及时出具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共出具1540份监测数据,其中:茈碧湖、西湖出具630个监测数据,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凤羽河、弥茨河、弥苴河、罗时江、出具910个监测数据。并发布1—10月份10期《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水质监测月报》、《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水质监测情况通报》。二是收集、整理、汇总国控、省控、州控断面(主要涉及茈碧湖、海西海、三岔河、“二江一河”)监测数据,并将河流、湖泊自行监测数据及收集汇总数据按月及时上报县转型发展指挥部水质分析组,并全程参与水质分析会相关材料的分析、整理、编写及汇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2023年度共召开4次水质分析会,主要针对洱海主要入湖河流、湖泊水质及农村污水、农业面源等污染源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化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数据及决策参考。
2.按照年度洱海流域水资源调度运行方案,科学调度水资源,做到有进有出,增加洱海水动力。积极配合州级部门编制年度洱海流域水资源运行方案,制定完成三座中型水库的年度调度计划,实行“一库一调度,三库综合连通调度”的方式,确保灌区用水,截至2023年11月9日,三库连通共向洱海补水4097.52万立方米。
3.实施洱海生态调查项目,开展水资源和水位变化对洱海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调查,摸清洱海流域水资源量,提出流域水资源联合调度的措施建议。依据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洱源县三湖进行水生态监测及渔业调查研究,第一、二季度的调查结果以及西湖、茈碧湖、海西海水生物自然资源现状,开展“以鱼控藻、以鱼抑藻、以鱼净水”实验示范“北三湖”水生态调查和增殖放流,实施“以鱼控藻、以鱼抑藻、以鱼净水”实验示范,完成两季度“三湖”水生态监测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积极配合编制洱海流域2023年水资源调度运行方案,按职责分工做好水资源调节工作。
4.强化流域节水管水。执行取水审批制度,有效落实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制度,严格管控洱海流域取水,依法取缔入湖河流源头人饮取水口;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更多好水清水通过河道直补洱海。一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洱源县水务局水行政执法监管日常巡查制度》,在县域内开展巡湖巡河,对现场发现违法侵占河湖行为进行现场制止,对未经许可擅自开采地下水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切实将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取水量和程序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截至目前,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共262.5万元。三是深入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县共排查地下取水井8178口,开展取用水行政监督检查51人次,责令停止建设未批准擅自打井6起,已封填取水井6口,要求整改1件,已整改1件。截至目前,已受理申请取水许可21件,延续取水许可证17套。
5.加强洱海鱼类资源保护和恢复工作。持续开展洱海鱼类增殖放流,不断优化洱海鱼类种类和群落结构,充分发挥“以鱼控藻、以鱼净水”作用。持续开展银鱼、西太公鱼等外来物种小型鱼类生态调控。一是制定印发了《洱源县洱海二级保护区综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洱源县茈碧湖、海西海和西湖禁渔的通告》,通过机动巡查与联合联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以茈碧湖禁渔为重点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共查处洱海流域行政处罚案件204件(其中办结简易程序176件,普通程序21件,正在办理普通程序7起),行政处罚金额共计6.818万元。移交刑事案件1件,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制止非法捕捞750余起,警告教育500余起,收缴各类非法网具、渔具3600余件。二是开展“北三湖”水生态调查和增殖放流,实施“以鱼控藻、以鱼抑藻、以鱼净水”实验示范,投放土著鲤、鳙鱼、鲢鱼等37.5吨,完成两季度“三湖”水生态监测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通过增殖放流和渔业执法,使洱海流域维持水域生态平衡,从而达到修复湖水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目的。
6.抓实初期雨水防控工作,尽可能削减死亡水草腐烂分解和雨水冲刷带来的冲击性污染负荷。为切实加强初期雨水防控及抗旱防汛工作,洱源县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制定并印发了《洱源县2023年洱海流域初雨冲击性污染负荷精准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度洱源县洱海流域冬季水生植物收割工作方案》,由流域六镇乡及县运营公司组织大量人力物力,通过人工清理结合机械打捞的方式,对湿地、库塘、沟渠、生态隔离带进行清理、打捞、清运,疏通水路,将内源污染外移。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县累计清理湿地、库塘、生态隔离带水生植物、死亡水草18391.61亩,清理河道沟渠452.91公里,清运垃圾、收割死亡水草、清理淤泥31913.41吨,出动人次34612次,投入割草机1049台次,挖机1152台次,车辆4851车次,船865艘,有效削减湿地库塘、沟渠等内源污染负荷。
(二)洱海水生态系统敏感、脆弱,修复难度大,水生态系统变化对水质影响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1.对洱海水生态系统开展调查,进一步摸清现状,找准生态系统演变趋势,为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洱源县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洱源县三湖进行水生态监测及渔业调查研究,于3月至8月进行了两季度检测报告,对三湖水质、浮游动物、水生植物、鱼类进行了全面调查,为“三湖”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开展湖内水生植被恢复种植、鱼类增殖放流和生态调控工作,促进洱海水生态系统修复。依据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院开展的“茈碧湖、海西海、西湖”水生态调查工程,根据西湖、茈碧湖、海西海水生生物自然资源现状,洱源县将有计划地开展滤食性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实施“以鱼控藻、以鱼抑藻、以鱼净水”实验示范,投放土著鲤、鳙鱼、鲢鱼等37.5吨,其中茈碧湖5吨,西湖32.5吨。
3.针对藻类结构复杂多变、防控压力大等问题,加大科研力度,组织专题调研和专家分析研判,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一是针对藻类结构复杂多变、防控压力大的问题,2023年洱源县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西湖进行水生态调查研究,依据第一、二季度的调查结果以及西湖水生物自然资源现状,开展“以鱼控藻、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实验示范。二是抓好重点月份水质保卫战,规范西湖藻水分离站委托运营和监管,加强“以鱼控藻”和藻情监测工作,西湖藻类得到有效控制。
四、整改结论
我县的:“洱海水质反复风险大”“洱海水生态系统敏感、脆弱,修复难度大,水生态系统变化对水质影响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问题整改已完成县级验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清单抓整改。洱源县将一如既往抓实涉及问题的整改,加强和各方的统筹、协调,持续抓好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工作。
(二)加强流域执法和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日常的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完善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查处及时、监管到位、协作有力的监管执法体制,从严从重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推进齐抓共管的监管执法工作格局,切实巩固洱海保护治理成果。
(三)抓实全民治湖。加大《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开展好以“洱海保护日”为重点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洱海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抓实精准治湖。进一步依托好、发挥好中国环科院、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所、省环科院等科研单位力量,加大洱海流域科研能力建设及水质分析力度,为科学治理和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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