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即将进入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洱源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组建洱源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季节性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需向社会公开招聘4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时间
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止。
三、工作性质
实行24小时驻勤,准军事化管理、轮休等制度。
四、招聘条件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共招聘队员40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林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甘于奉献;
3.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5.初中(含初中)及以上文化;
6.体检合格;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录
1.消防及部队退(转)军人;
2.熟悉防火机具维修,长期从事防火工作者;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周末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洱源县茈碧湖镇兴源路33号(洱源县城街心花园农行茈碧湖分理处院内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招聘负责人:张先生13988562696,联系人:赵女士18487104246、罗女士13577895632、座 机0872-5125269。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具备优先招录条件的人员同时携带军人退出现役证、见义勇为先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两次以上失信记录或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时间
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止。
七、聘用
(一)岗前培训。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测试和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不予以录用。
(二)签订合同。培训测试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聘用后正式上岗,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
八、工资待遇
(一)工资:聘用期间月工资3200元;
(二)扑火补助:以据实参加扑火的天数计算,每人每天50元;
(三)其他待遇: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安排体检、住宿、配备服装,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实行集中伙食,伙食费自理。
九、其他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洱源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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