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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出入境证照收费公示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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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一、公民出入境证件          
(一)护照          
1.普通护照 元/本 12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2.护照遗失补发 元/本 12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3.护照加注 元/项次 2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加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元/本 8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2.一次签注、加注 元/件 15.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3.多次签注 元/件 8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三)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往来港澳通行证 元/本 6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2.一次有效 元/件 15.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3.二次有效 元/件 3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4.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 元/件 8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5.一年(不含一年)至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元/件 12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6.两年至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元/件 16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7.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元/件 24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8.前往港澳通行证 元/本 40.00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国公民 申请人
监督电话:
纪委:相应电话号码
督察:12389
物价: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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