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商务局机构信息
一、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市场流通管理股、市场体系建设股、贸易秩序合作股)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内外贸易、对外开放、商务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县域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执行省、州有关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
(四)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商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化和电子商务建设。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管理全县各类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工作。建立全县进出口公平贸易的预警机制,配合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七)统筹协调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和转型,拟订促进和培育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贸易促进工作,开展与各级贸易促进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牵头组织参加各类经贸展会。
(八)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加油站建设项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进行初审上报;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协调规范商务市场秩序,开展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对国家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涉外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具体实施意见;依法核准县内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主体资格;指导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局长:李毅菊 主持商务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宏 分管综合办公室(含财务室)、市场流通管理股,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工作
副局长:张品荣 分管贸易秩序合作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洱源县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四、单位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28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单位联系电话:0872—512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