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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2-00189
  • 发文字号: 洱政办发 〔2022〕 22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5333205700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洱政办发﹝2022﹞22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4日
  • 来源: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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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洱源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洱源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导向,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法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政府权责清单,更新办事指南,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新的《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材料共享、一网通办、限时办理、统一发证”。加快落实“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推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通过各类规划数据整合和规划底图叠合,利用“多规合一”的“一张图”进行项目预选址。2022年,全县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巩固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多测合一”,逐步建立完善“多规合一”所需测绘业务协调及数据更新共享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贯彻落实云南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有关政策和相应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健全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公布洱源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有序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与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反馈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渠道,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邓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放管结合,全面提升整体监管执法效能

9.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编制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汇聚有关部门监管数据,科学开展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的领域和事项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一网统管”体系,加强各类监管业务数据的汇聚和应用,加强监管风险监测及预警处置。(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坚持刚柔并济执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部分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推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堵塞腐败滋生源头。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大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市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原则,严格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审查质量。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应用建设,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应用能力。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有层次、分领域推动信用服务发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16.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有关事项。(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7.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和窗口设置。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大楼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8.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持续提升实名注册率和办件率。努力实现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提高到35%。(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能力。落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据省、州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完善本级共享目录和清单。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梳理本级政务服务相关证照制发情况,完善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扩大个人电子证照、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力争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1.优化民生保障服务。实行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实现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扩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范畴。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规程,推进“网上办”。加强社会救助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救助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完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和方式。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加大差评回访整改督办力度,确保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牵头单位: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惠企惠民政策落实,持续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23.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提升创业创新效能,实现市场主体倍增,2022年实现企业开办净增364户,个体工商户净增1628户。实现兴工业、强产业、促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4.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涉企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做好涉企政策清理规范工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兑现政策,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工商联、县商务局、县税务局、邓川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5.提升开办和注销企业效率。用好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全面推广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全面推行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实现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零成本”。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压缩简易注销办理登记公告时间。2022年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以内。(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6.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严格落实《大理州进一步优化提升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扩大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及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强化运用“金服云”、“信易贷”、“一部手机云企贷”等金融数据平台,巩固拓展“银税互动”成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创新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小微企业轻资产、重智力等特征的金融产品,完善相应信贷管理机制。(牵头单位:人行洱源县支行;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7.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优化纳税人享受税收优化方式,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推进自助智能办税,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8.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进一步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9.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进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版权登记系统,提升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和服务创新创业主体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0.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完善投资指南,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优惠待遇。及时受理企业投诉,有效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洱源投资兴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放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牢“一盘棋”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放管服”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好相关工作。请县级各牵头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专项小组办公室(县政务局)。

解读:洱源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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