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现将《洱源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洱源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党组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 长 丁洪涛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 李灿文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工信和科技、商务、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统计、政务服务、土地收储、电力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政府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管理救援队伍(原公安消防部队)、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原武警森林部队)、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邓川工业园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府新闻办、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县供电公司、县科协、县工商联和县人民银行、县农发行、县农行、县建行、洱源农村商业银行、洱源长江村镇银行、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县大地保险公司、县平安保险公司、县阳光保险公司、县诚泰保险公司、县泰康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企业。
副县长 叶 勇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消防管理救援队伍(原公安消防部队)。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预备役二营。
副县长 龚红松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扶贫、地震、森林防火、气象、供销、烟草、救灾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地震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腾源水利水电经营投资公司、滇中引水办公室。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原武警森林部队)。
联系县云南省地震局洱源地震台、烟草专卖局(公司)、县气象局。
副县长 李映春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和旅游、县志、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龙华投资有限公司、县玉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云南广播网络集团洱源支公司、县新华书店。
副县长 李继龙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通信等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县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检验检测院、县苍山管护分局(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县环海生态农业运营有限公司、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政协、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县公务员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副县长 朱国荣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县腾飞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洱源公路分局、洱源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县运政管理所、县润源水务有限公司。
副县长 张 磊 负责督查、沪滇合作工作。
协助分管县政府督查室,抓好沪滇合作项目。
副县长 许文平 协助抓好扶贫开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绿色农业发展工作。
协助分管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
党组成员 杜金 负责抓好洱海流域管理工作。
马利生 受县长委托或指派,抓好单项工作。
李若虎 受县长委托或指派,抓好单项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要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丁洪涛—李灿文,叶勇—朱国荣,龚红松—李继龙、许文平,李映春—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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