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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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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政发〔201719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现将《洱源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7728

 

 

 

洱源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丁洪涛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等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县长  李灿文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教育、财政、税务、金融、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统计、政策研究等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联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侨务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能源局、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非税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政府新闻办、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玉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和县人民银行、县农发行、县农行、县建行、洱源农村商业银行、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县大地保险公司、县平安保险公司、县阳光保险公司、县诚泰保险公司、县泰康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企业。

 

副县长      负责政法、交通运输、法制、信访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局、县政府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预备役二营、洱源公路分局、洱源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县运政管理所

 

副县长  段孔明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供销、招商、新能源、烟草、通信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务员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环境保护局(县洱海流域保护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县招商合作局、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社会保险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邓川工业园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政协、县工商联、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副县长  龚红松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民政、救灾、扶贫、护林防火地震、科技、气象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林业局(县湿地管理局、县森林防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民政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腾源水利水电经营投资公司。

联系县科协、县森警中队、县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地震局洱源地震台、县气象局。

 

副县长  李若虎  负责住建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腾飞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副县长  和栩灵   负责民族宗教、文体广电、卫生计生、旅游、档案、县志等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电视台、县旅管委、县档案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红十字会、云南广播网络集团洱源支公司、县新华书店

 

副县长      协助分管扶贫开发工作。

协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副县长       协助分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协管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县旅管委。

 

副县长  王欣泽   协助分管环境保护和扶贫工作。

协管县环境保护局(县洱海流域保护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党组成员  马利生   受县长委托或指派,抓好单项工作。

 

调研员  赵甲明   受县长委托或指派,抓好单项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实行AB角责任制,既有明确分工,又要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第一组:李灿文(A)—段孔明(B1)、宋  (B2)

第二组:叶  (A)—李若虎(B1)、王欣泽(B2)

第三组:龚红松(A)—和栩灵(B1)、邹  (B2)

县长因公外出时,由第一组A角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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