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任免字〔2017〕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 强 免去洱源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中伟 免去洱源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王 强 免去洱源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经理、 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职务; 龚双斌 免去洱源县环境保护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此通知。 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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