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洱源县税务局”)在大理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依托税务门户网站、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涉及减税降费、便利办税、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措施。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开纳税服务电话、投诉电话、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廉政监督电话;公开纳税服务范围和时间、纳税服务投诉范围,税务违法案件举报范围、廉政监督范围;公开纳税服务规范、各项工作流程等。全年公开行政许可工作信息32条、行政处罚(一般处罚)工作信息4条,发布欠税公告125条、非正常户公告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2021年,洱源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发布台账,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应公开节点,开展定期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
洱源县税务局暂未开设新媒体账号,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办税信息、税收政策和解读等信息,为纳税人进行政策“速递”。
(五)监督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岗位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并注重结果运用,保障完善各项机制的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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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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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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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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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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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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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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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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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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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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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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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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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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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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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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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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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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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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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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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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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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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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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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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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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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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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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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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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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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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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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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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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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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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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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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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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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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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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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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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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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洱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尚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机制和程序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洱源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按照大理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针对薄弱环节,研究有效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围绕依法治税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要多形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切实回应各方关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全局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优化税费服务。积极创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途径,优化办税流程,简化报送资料,压缩办税时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展“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面,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城建税合并申报和无纸化退税、专票电子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工作,进一步为纳税人减轻办税负担和办税成本。
2.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积极改进税收征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二是做好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一部手机办税费”等“智慧办税”服务,推行多元化办税缴费,为纳税人提供不间断服务。落实“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3.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结合第8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不断拓宽税收宣传渠道,搭建宣传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密切关注纳税人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问题,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2021年,宣传培训纳税人4000余户次,通过微信、短信等推送辅导1900户次,大厅面对面辅导900人次,上门辅导490户次,电话辅导480户次,发放宣传册800余份。深化运用营商环境“红黑榜”和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制度,扎实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各项工作,落实“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评价信息35359条,非常满意占比99.87%,满意40条。
4.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对现行有效的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办税服务厅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有效宣传减税降费等重要税费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以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5.围绕《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作为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工作效能、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通过落实机制、强化力度、加强监督等举措不断优化管理,确保信息规范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6.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对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各项公开内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坚持互相协调,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向动态延伸,向进程延伸。加强《条例》学习,把学习《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学习《条例》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正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理清职责定位,明晰工作重点和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