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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初雨防控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倡议书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 来源:邓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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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初雨防控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

倡议书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洱海是大理的母亲湖,切实抓好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各项工作是全州各族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抓实初雨防控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各项工作,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特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生活污水不乱排,发现问题要报告。定期对自家管网进行排查,有破损、错接、漏接、堵塞、污水收集不全、污水直排、清水合流等情况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报告,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专业服务队进行修复。

二、养殖废水不乱倒,田边粪堆要下田。爱护村内各类环保设施,严禁将养殖废水和粪污倒入污水管网。不在村内和路边堆放粪堆,田边堆放粪堆要及时下田。要定期清掏化粪池,清掏废弃物要按要求还田。

三、生活垃圾不乱丢,杂物摆放要规整。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倡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定期清运。房前屋后不乱堆杂物,各类生产工具要摆放整齐,不影响村容村貌。建筑垃圾不乱倒,要按要求转运到指定处理地点。

四、农药化肥不乱用,田间沟渠要清理。“三禁四推”要牢记,不销售使用含氮磷化肥、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种植以大蒜为主的大水大肥农作物。田间废弃薄膜塑料、药瓶药袋要及时清理,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要及时清理、疏通灌溉沟渠,确保沟渠干净无杂物。

五、农业用水不漫灌,湖库水源要回用。自觉增强节水意识,以节约用水为荣,大春生产期间要科学调度农业用水,农业生产要素优先回用库塘、河道水源,杜绝大水满灌漫灌。

六、地笼鱼钩不入水,偷捕偷钓要处罚。不在永安江、罗时江、弥苴河等河道及周边库塘、湿地等水域下地笼、捕捞、垂钓,不放生外来物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水生动物,发现偷捕、偷钓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

邓川的父老乡亲们,美丽邓川是我家,绿水青山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爱护生态环境,积极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全镇初雨防控人居环境大整治活动,不做邓川发展的局外人,齐心协力共同呵护邓川绿水青山。

修改于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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